基本資料

花蓮縣政府消防局

  詳細介紹 About

 一、本局自民國88年1月19日正式改制成立「桃園縣消防局」,人員隨之商調移撥366人,復依據縣府91年12月4日第693次縣務會議決議,修正局銜為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」,溯自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。
二、目前本局組織規模,置有7科、4室、1中心,5個消防救災大隊、4個搜救救助分隊、39個分隊等,人員編制合計1688名,現有人數為1027名(累計至102/10/31)。
三、成立沿革
(一)桃園縣有消防歷史記載,最早出現在日治時代。
(二)台灣光復後,成立常備消防隊等組織。
(三)民國41年改隸桃園縣警察局,由保安課兼辦消防業務。
(四)民國45年正式於警察局編制內成立消防隊。
(五)民國87年6月16日桃園縣議會審議通過「桃園縣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
(六)民國88年1月19日消防節當天,桃園縣消防局正式掛牌成立。首任局長由謝呂泉先生出任。
(七)民國92年1月2日桃園縣政府第694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更名為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」。
(八)民國96年10月1日局長石增剛榮陛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局長。
(九)民國97年1月16日成立第5大隊。
(十)民國98年6月10日成立茄苳分隊。
(十一)民國98年6月20日成立青埔分隊。
(十二)民國98年12月23日局長謝景旭榮陛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局長。
(十三)民國99年8月1日成立第三搜救救助分隊。
(十四)民國100年7月1日成立第四搜救救助分隊。
(十五)民國102年1月1日修正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」,災害管理科更名為整備應變科,並新增減災規劃科。
(十六)民國102年1月17日成立三民分隊。
(十七)民國102年9月16日成立大有分隊。